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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以“三个规范”持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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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是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主要载体和重要基础。在企业打造规范化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助于带动本行业、本系统形成规范的劳动用工模式,逐步在行业内部形成系统性的调解工作网络,进一步提高劳动争议纠纷的防范、化解能力。
  继开封市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后,鼓楼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再接再厉,扎实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调解程序。该院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从案件审立、审批、送达、处理等多个环节对其进行指导,保证其重要环节一环不漏,调解程序规范合法;二是规范调解文书。该院逐一为其讲解调解相关文书功能及作用,帮助其梳理调解委员会文书的适用范围、效力及内在逻辑,提升其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三是规范档案整理。该院工作人员带领调委会相关人员参观我院档案室,为其展示和讲解案件档案管理、整理情况,帮助其提升案件档案管理能力。
  建立规范化地调解组织,是不断夯实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的基础,截至目前,我区共建立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11个。下一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选取合适的基层调解委员会,严格对照市人社局文件要求,查缺补漏,努力打造出一批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持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效能,最大限度地将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全区劳动人事关系的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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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11-21 12:5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