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征兵 2024年下半年征兵报名正在进行中,为纯正征兵风气,净化征兵生态,维护和展示党和军队良好形象,确保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依据国家和军队关于廉洁征兵的法规政策,现将我区2024年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示,广大群众一旦发现有关线索,可及时拨打举报电话,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 郑重提醒 应征入伍靠的是自身过硬的条件,没有什么捷径可以走。如发现应征青年及家长有违反廉洁征兵行为的,一律取消应征青年入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纪律责任。在应征过程中应牢记3点: 1.当兵不需要花一分钱。参军入伍是尽义务、做贡献,不需要请吃一顿饭!不需要送任何礼品!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在征兵体检、政考、定兵等各个环节,如果发现有人违反政策规定,擅自放宽征集条件,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故意刁难,甚至有吃拿卡要、收受钱物等违规违纪行为,请及时举报反映,我们一定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做好举报人的保护工作。 2.“托关系、走后门”都是徒劳。应征入伍有严格的程序、条件、标准和要求,审批定兵也有着严格的定兵规范和原则。参军入伍靠的是个人素质,任何“托关系、走后门”的行为,都是徒劳无用的。 3.谨防上当受骗。征兵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新兵入伍名额有限、家长送子女参军心切的心理,以及部分民众对征兵政策、流程不太了解的情况,以部队有熟人、有关系,能开后门等谎言,骗取适龄青年及家长的信任,以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任何以征兵之名骗取好处、捞取钱财,只会是骗局,大家千万别相信! 常见诈骗方式 1.谎称自己在军队的亲戚有权定兵。谎称自己在某部队内有将军或师旅团长等级别的亲戚,以有权定兵和提供兵员指标为幌子,骗取适龄青年和家长的信任,以入伍需要活动经费为由索要钱财。 2.谎称有关系可以通过体检和面试。谎称在医院或其它部门有关系,以可以帮助应征青年顺利通过体检、面试等为借口,骗取钱财。 3.冒充接兵干部或现役军官敛财。冒充前来接兵的“干部”,以能帮入伍青年考军校或提干为由,让应征青年及其家长主动将钱财送给他们。 4.打着当地征兵部门的领导幌子敛财。自称认识当地人武部的领导或其亲戚是武装部领导,打着能帮应征青年入伍的幌子,以需要活动经费为由索要钱财。 5.以能调换岗位等为由敛财。谎称在部队有关系,以能够帮助入伍青年调换岗位、工作调动为名骗取钱财。 6.组织团伙进行诈骗。组织诈骗团伙,一人当“托儿”,以花言巧语骗取应征青年及其家长的信任,其他人或冒充人武部干部或充当前来接兵的“干部”,让应征青年及其家长主动将钱财送给他们。 监督举报信息公示 河南省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 开封市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 开封市鼓楼区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 开封市鼓楼区廉洁征兵监督员名单 2024年8月5日 廉洁征兵相关规定 一、是否利用职权索要收受应征青年或家长钱物。 二、是否巧立名目向应征青年或家长收取报名、体检、交通、被装、箱包和伙食等费用。 三、报名、初审、初检、体检、政审等过程,是否存在放宽条件、降低标准、组织混乱及其它舞弊行为。 四、应征青年体检、政审结果和定兵名单是否张榜公布。 五、是否向应征青年或家长提出安排食宿、购买物品、提供交通工具、安排游览和娱乐性活动。 六、征接兵人员家访时是否有空头许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行为,接兵人员是否曾在自己住所约见应征青年或家长。 七、是否严格落实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的规定。 八、是否有将城镇户口青年以农业户口办理入伍手续的情况。 九、是否有接兵人员回原籍(原住地)接兵或带家属接兵的情况。 十、是否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一、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通报并责令整改;性质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二、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对违反规定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对违反规定的,调离工作岗位,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对违反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责任人当年及翌年征接兵资格。 五、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对违反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并通报曝光。 六、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整改,并严肃追究征兵办公室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对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追究责任。 七、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信工具等。对违反规定的,从严从快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先作停职、调离、免职等组织处理,再严肃追究责任;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倒查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并及时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 八、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对违反规定的,军队人员由所在单位纪委调查处理,地方人员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九、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对违反规定的,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并责令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十、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对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随意退兵、因管理教育方式不当导致退兵的部队,应当接收但拒不接收退兵的兵役机关,以及问题突出的终极鉴定医院,除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外,还要倒查追究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责任,并通报曝光。 1.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基层征兵工作。 2.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应征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3.严禁借征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等财物。 4.严禁接受应征对象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5.严禁私自截留、挪用、调整征集名额。 6.严禁县(市、区)之间相互调整征集指标、去向。 7.严禁违规签署政治考核、体格检查等结论。 8.严禁未经会议集体研究私自定兵。 9.严禁借回访新兵之机组织购物、旅游等无关活动。 10.严禁私自与部队协商送不合格新兵。 特别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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