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深化行政指导,按照《开封市2021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汴法政办〔2021〕19号)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我局梳理出全区人社领域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2条,并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见附件),经广泛征求意见,现将《开封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予以公布。
附件:开封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2021年9月25日
附 件:开封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序号 |
违法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处理依据 |
违法行为产生原因 |
责任科室/中心 |
防控措施 |
1 |
死亡冒领 |
中 |
《社保法》 |
死亡家属未及时申请中断 |
鼓楼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1.加大审理力度、尽量缩短审核间隔;
2.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增加比对。 |
2 |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终止不及时 |
低 |
民豫人字【79】第9号、豫人福【80】第6号、豫劳人劳【1989】8号、豫人退【1995】3号、豫人退【2000】1号。2007年7月,省人事厅、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退【2007】2号)。 |
遗忘或者没有主动在遗属补助当事人死亡第一时间申报停止补助 |
鼓楼区人社局老干科 |
1.加大审理力度、尽量缩短审核间隔;
2.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增加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