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河南省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我区以下8名人员因调离、退休等原因所持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
注销人员姓名 | 单位 | 证件号码 | 注销原因 | 证件类型 |
贺东枫 | 开封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 16020199050 | 调离岗位 | 行政执法证 |
王晨晨 | 开封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 16020199055 | 调离岗位 | 行政执法证 |
王聪聪 | 开封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 16020199052 | 调离岗位 | 行政执法证 |
崔卫冬 | 开封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 16020199053 | 调离岗位 | 行政执法证 |
郭畅 | 开封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6020122013 | 调离岗位 | 行政执法证 |
李汪洋 | 开封市鼓楼区新华办事处 | 16020196032 | 调离岗位 | 行政执法证 |
陈岭 | 开封市鼓楼区州桥办事处 | 16020196010 | 调离岗位 | 行政执法证 |
王东 | 开封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6020122002 | 调离岗位 | 行政执法证 |
以上人员所持行政执法证件,自本公告之日起,被注销的执法证件即时失效。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行政执法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封市鼓楼区司法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