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区环卫中心主任) 李大卫:负责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震:负责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人事、控尘办、法制科、油烟科、工会、物资采购及后勤保障工作; 执法大队队长邱涛:负责执法大队全面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综合办公室 办公时间: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办公地点 开封市西南城坡路23号 联系电话 0371-25995911 电子邮箱 glqcgj5911@163.com
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辖区内市政设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行业的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等方面部分工作。 (三)负责行使辖区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辖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辖区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辖区内背街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四)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专项整治活动和重大执法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城市管理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等工作。 (六)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和市场专线电话工作。 (七)做好本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完成区政府等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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