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2 03:01 浏览次数:
鼓政办〔2019〕42号
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职尽责,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有机融合,按照《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汴办文〔2019〕8号)文件精神,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经申请、审核、确认等程序,决定对我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保留的1554项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予以公布。
区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行使职权,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不得擅自取消、转移权力和责任。要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开,提升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效率和水平。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