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治市、治区工作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形成了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为加快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高法治素养。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懂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坚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必备条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例会学习内容,带领班子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开展法治知识学习活动8次。二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工作中坚决杜绝“我以为”的随意思想,教育引导机关干部树牢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三是深化普法宣传。引导财政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履职,加强政务公开。一是严格按照预决算管理及公开制度,审查全区所有单位预算及决算数据准确性,主动公开单位总预算、总决算信息。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将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在制定网站公布。指导采购人建立健全本部门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将内控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责任人。建立重大采购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发挥集体讨论决策相互监督的约束作用。三是出台规范性文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明确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及政府购买服务程序,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公平化、公开化、透明化。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依规治党。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依规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结合财政局中心工作细化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党组班子成员协调抓的工作机制,构建了层次分明、权责明晰、全面覆盖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和“末尾表态制”,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支出等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不断强化责任监督,督促分管副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动完善单位内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区依法治区工作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理论学习氛围不浓。部分职工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领悟局限于部分篇目和重点章节,侧重于会议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入性还有不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依法办事意识不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在日常工作中未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制度意识和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
(三)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和手段不够丰富,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落实不够,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创新力度还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强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责任担当。
(一)坚持以上率下,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会前学法等制度,推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二)强化法治观念,推进财政政务公开。继续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公开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