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顺河区负责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2022年第18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汴环委督察办〔2022〕113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个别重点企业搬迁不彻底。《开封市2020年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成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年度攻坚实施方案》提出,开封市要于2020年底完成企业搬迁任务,达到“两断三清”目标。但督察发现,开封市隆兴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设施(锅炉)仍在运行,部分仓库堆存有中间产品,“两断三清”不彻底。晋开集团一分公司老厂区搬迁应于2022年底完成,但截至督察结束,还有部分设备未拆除完毕。
二、整改目标
对照省委督察整改反馈意见,认真开展整改工作,按照《开封市2020年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成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年度攻坚实施方案》要求,开封市隆兴化工有限公司的搬迁改造达到“两断三清”目标;晋开一分公司老厂区2022年底前完成“两断三清”。
三、整改措施
1.强化责任意识,扎实进行整改。一方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企业搬迁后续工作,及时进行整改;另一方面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区工信部门做好监督指导,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2.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效。对整改工作做到举一反三,坚持长期、化制度化,建立完善整改长效机制,杜绝反馈意见问题的反复。
3.开封市隆兴化工有限公司属于建成区重污染工业企业,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改造的通知》要求“对搬迁入园类企业,坚持先立后破,以新厂房投产运行、旧厂房不具备生产能力为验收标准”。由于该企业新厂区未完成建设,部分货物存放在老厂区,老厂区将建设为新的厂区,鼓楼区将督促开封市隆兴化工有限公司于2022年底前完成老厂区“两断三清”。
4.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5年底前完成搬迁改造。为加快推动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设备资产在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由南京南化建设有限公司接收设备资产,并负责设备拆除。力争晋开一分公司老厂区2022年底前完成“两断三清”。
四、整改完成情况
1.为推进隆兴化工“两断三清”任务按时完成,市工信局于2022年11月17日、12月27日下发了《关于加快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第18项任务进度的通知》,要求鼓楼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2.经过督促,鼓楼区按照《开封市2020年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成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年度攻坚实施方案》要求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隆兴化工老厂区的“两断三清”,完成整改目标。
3.在徐国文市长、鼓楼区委、区政府、市工信局的领导下,相关负责人员多次实地查看,并督促整改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4.晋开一分公司老厂区所有设备已全部拆除,按时完成“两断三清”,完成整改目标。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19日,共3天)向验收单位/验收组反映。
联 系 人:杨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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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