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开封市春节期间返乡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2-01-27 15:36    浏览次数:
1月16日,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印发了
《开封市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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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春节期间返乡人员

管理实施方案


近日,国内多地发生本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我省疫情呈现多点散发的严峻态势,安阳出现奥密克戎感染病例,防控形势十分复杂。春节临近,人口流动大量增加,给疫情传播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在严格落实“非必要不流动”的同时,切实加强返乡人员管理,根据我市2022年第1号、第2号通告要求,结合当前实际情况,针对返乡人员管理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摸底登记和管理


各县区要在原有汴籍在外人员排查的基础上,以网格为单位,组织力量加强对返乡人员进行摸排登记,掌握汴籍在外人员的返乡意愿,并全程、动态跟踪管理。按照“非必要不流动”要求,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不返汴,各县区要通过政策讲解、宣传教育、社区(村)帮扶等措施,劝导其就地过年,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传播风险。


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汴籍在外人员统计信息库,进行逐人登记造册,全面摸清春节期间汴籍在外人员、无返汴计划人员、有返汴计划人员、经劝阻不返汴人员等各类人员情况,做到底数清、动态明,并按照市“三公一大”信息数据核查组要求,按时上报相关数据。


积极推广使用《开封市返乡人员信息登记系统》,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汴籍在外人员主动录入个人信息,线上线下进行滚动,提升县区数据利用率,加强返乡人员动态跟踪,全面统筹好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管理工作。


二、分类落实返乡人员管理


所有返乡人员务必要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或单位进行报备,返汴时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各县区要根据返乡人员来源地不同进行分类管控。管控结束并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时,方可恢复正常活动。


(一)境外返乡人员


自境外返乡人员,要尽力劝导其暂缓返回,对必须返回者,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严格落实“21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结束后每7天1次)”管控措施。如在第一口岸城市入境且完成21天集中隔离人员,入汴后落实“7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在第一口岸城市入境且完成14天集中隔离人员,入汴后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


(二)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


自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要尽力予以劝返,对必须返回者,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1.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辖市旅居史的入(返)汴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其间进行7次核酸检测


2. 中高风险地区公布前14天内所在地市的入(返)汴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自入汴之日起算)。


(三)暂未划定风险地区返乡人员


对已发生疫情,公布本土新增阳性病例,但暂未划定风险等级地市的入(返)汴人员,由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根据该城市公布的封控管控防范等管控情况,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政策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无本土病例的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


自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要尽力劝导就地过年,减少流动。对必须返回者,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1. 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入汴后第一时间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居家健康监测14天(第7、14天进行核酸检测)。


2. 省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入汴后第一时间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居家健康监测7天(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


(五)重点行业高风险岗位返乡人员


重点行业高风险岗位人员应非必要不出行,对确需出行的,必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 天以上提前3 天向所在单位进行报备后方可出行。在入汴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与上次核酸间隔24小时),结果阴性者居家健康监测14天(第7、14天进行核酸检测)。


重点行业高风险岗位人员指: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


三、认真做好返乡人员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工作


核酸检测是早期发现感染者并及时采取管控措施的有效途径,各县区要严格各类返乡人员核酸检测管理,督促和指导返乡人员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处于管控的返乡人员,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居所外出办事或前往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所在地社区要建立在管人员台账,统筹做好医务人员上门核酸检测服务,核酸检测结果向管控人员推送,同时在检测机构、属地社区备案管理,随时备查。在管控期问,特别是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如返乡人员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味(嗅)觉减退等可疑症状时,应及时向属地社区进行报告,安排专车闭环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四、做好防控知识宣传和生活照顾工作


各县区、各单位要通过微信、短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向返乡人员宣传个人防控知识和相关政策。回家途中要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尽量减少因就餐而摘口罩的次数和时间,定期更换口罩。尽量少触碰公共物品,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与人交谈时,要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如在旅途中出现可疑症状,及时联系工作人员。进入公共场所时,做好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返乡后要配合做好相关管控措施。各县区还要及时了解返乡人员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给予帮助解决,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五、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


各县区要对返乡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查验,未按要求完成免疫接种的人员,应劝导、督促其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


六、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好辖区内返乡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特别是做好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尤其是天津、安阳等地返乡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各行业各单位要对本行业本单位返乡人员加强管理,督促其落实管理措施。对排查出的返乡人员严格一对一全程、动态跟踪管理不断线,避免发生本地疫情。返乡人员要积极配合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对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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