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印发<开封市鼓楼区仙人庄供水厂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区)划分技术报告>的通知(鼓政〔2021〕16号)》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鼓楼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开封市鼓楼区仙人庄供水厂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区)划分技术报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为了保护鼓楼区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防治饮用水水源污染,保障饮水安全,省、市2021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需于2021年8月底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立、治”工作。
2021年8月初,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起草完成了《开封市鼓楼区仙人庄供水厂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区)划分技术报告》,区政府采取了线上评审的方式召开了评审会。会上,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技术报告进行了汇报,参会的各单位也针对技术报告发表了意见,最后专家组形成了专家意见,通过了此技术报告。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专家意见对技术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后,提交至鼓楼区人民政府进行批复。
二、《通知》的内容
(一)区划对象
此次区划开封市鼓楼区仙人庄供水厂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共1个水源地2眼井,为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仙人庄供水厂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 分别以1#和2#井中心轴线向东、西两侧各延伸30m至水厂厂界,向南、北两侧各延伸30m至水厂厂界的矩形区域。
(三)监督与管理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各项指标不得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规定的Ⅲ类标准,强化环境监测评估,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禁设置排污口,严禁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禁止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水井外30m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区)周边100m范围内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完成各项工作。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或水源井水量无法保证时,为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和水量的安全,相关部门应及时把需要调整的对象和要求报请至区政府,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安排,保障饮用水用水安全。
三、实施意义
通过印发《通知》的形式,督促区直相关部门、仙人庄办事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本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水质,保障人民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