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鼓楼区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3-03-07 09:43    浏览次数:

(2023年3月)

为有效应对和处置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思路

当前,我国第一波奥密克戎疫情转入局部零星散发,本轮疫情基本结束。根据当前对其他国家几波奥密克戎变异株疫情流行特征和国内疫情形势的基本认识,以及人群感染后中和抗体保护水平衰减规律,亟需加强我区第二波疫情应对准备。

对于第二波疫情,采取以“强化监测预警”和“缓疫压峰”为主的应对策略,一方面持续关注新冠病毒变异与疫情进展,强化境外输入和本土病例中新型变异株监测预警与调查研究,分析研判病毒免疫逃逸能力、传播力和致病力等生物学特征,及时发现具有公共卫生威胁的新型变异株;继续强化疫情报告和人群感染水平监测工作,动态掌握疫情流行情况和发展态势,实时动态研判第二波疫情发生时间、流行高峰和流行强度。另一方面,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强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公共卫生与社会干预措施,动态进行调整,延缓疫情发展速度,压低疫情高峰,降低疫情对医疗资源和社会秩序的冲击。

当疫情迅速上升时,要以“保健康、防重症、强救治、优服务”为目标,在实施“乙类乙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动态监测和实时预警,根据疫情流行强度,通过动态调整公共卫生、社会干预、监测预警、疫苗接种、医疗救治等措施,压低疫情高峰,避免医疗系统负荷严重过载,平稳渡过疫情流行高峰。在疫情可能发生高流行的地区实施“缓疫压峰”措施,适当采取减少人际接触的公共卫生与社会干预措施,延缓疫情传播速度,强化社会面风险管控和脆弱人群保护,做好医疗资源调配和医疗救治工作。

(二)指导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全力抢救生命、救治患者,把党的宗旨意识转化成为民行动,在疫情面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坚持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各专班、各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各司其职,密切协作,有效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共同做好第二波疫情防控应对处置工作。

3.坚持监测预警,强化准备。实施常态监测和应急监测,动态评估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流行强度、变化趋势及病毒变异情况。强化医疗物资保障供应,科学调配医疗资源,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平稳渡过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高峰。

4.坚持分期分步,有序应对。动态评估疫情风险和发展趋势,分阶段、分强度动态调整应对策略和处置措施,落实属地责任,提高第二波疫情应对处置水平。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处置预案》等编制。

(四)阶段划分

根据第二波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和危害程度,将第二波疫情应对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按疫情流行强度分低、中、高三个强度)、常态化防控阶段。

(五)适用范围

适用于可能由目前国内主要流行株奥密克戎BA.5、BF.7和XBB系列变异株引发的第二波疫情,以及出现免疫逃逸能力和传播力增强而致病力未明显增强的变异株造成的新的疫情流行,针对疫情发展的不同阶段,指导和规范应对准备和处置工作。

如出现致病力增强的变异株导致疫情的应对处置工作,按《鼓楼区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致病力增强变异株应对预案》执行。

二、应对组织管理

(一)应对指挥机构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对准备、应急响应和常态化防控阶段工作。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医疗救治专班、医疗物资保供专班、农村地区专班、监测研判专班、交通专班、教育专班、民政专班、妇幼专班、安全稳定专班。各专班组长单位为区卫健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局。各专班参加单位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

(二)专家组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设专家组,由区卫健委负责联系。专家组成员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包括:

1.分析评估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流行发展趋势,针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可能出现的发展阶段和流行强度,提出相应工作策略、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2.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技术指导和跟踪评估;

3.承担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阶段划分

本预案通过预测下一波疫情可能经历的发展过程,划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应对准备阶段。按国家标准,以市为单位进行监测。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在我市处于局部零星散发。每周哨点医院流感样病例百分比少于2.5%;连续 3日监测发热门诊患者阳性检出率少于10%。如在局部地区或重点人群中发现感染率上升时,及时预警并快速应对处置。

(二)应对处置阶段。以市为单位,监测结果同时满足以下 2条标准,且呈上升趋势时,可认为全市进入疫情流行期。在市指挥部下达指令后,全区即进入应对处置阶段。

1.每周哨点医院流感样病例百分比>2.5%;

2.连续3日监测发热门诊患者新冠病毒阳性检出率>10%。

进入流行期后,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动态评估结果提出的防控要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低、中、高三个流行强度,启动相应强度的应对处置措施。

(三)常态化防控阶段。以市为单位,当同时满足以下4条标准时,可认为全市疫情流行期结束,疫情防控实现转段,进入局部零星散发。

1.连续3日单日人群新增感染率<0.1%;

2.监测发热门诊患者新冠病毒阳性检出率<10%;

3.监测急诊就诊患者新冠病毒阳性检出率<2.5%;

4.在院重症患者新冠病毒阳性率<20%。

四、应对准备阶段

(一)应急指挥体系和预案方案准备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制定全区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各相关部门根据本系统上级工作方案精神和要求,由区卫健委负责制订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和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制订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医疗物资生产供应保障平急结合工作方案。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制订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学校防控工作方案。区民政局负责制订民政服务机构应对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方案。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制订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方案。区商务局负责制订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方案。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制订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方案。

(二)加强疫苗接种

区卫健委负责按照国家、省、市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种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定期报送疫苗需求计划,并确保疫苗供应。继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把未感染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接种的人群作为重点,按免疫程序尽快完成接种。对已感染但尚未完成相关免疫程序的60岁以上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和免疫功能低下人群,将根据已感染者疫苗接种史,结合研究进展和现行免疫程序,补充后续接种。

(三)抗病毒药物准备

提前做好救治药品,特别是已获批上市小分子药物的储备保供和临床应用。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开展应对第二波疫情所需抗病毒药物的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

(四)加强重点机构医疗物资准备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按照一个月的日常使用量动态准备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治疗药物和医疗物资;农村地区按照服务人口数的15%-20%准备中成药、退热药、止咳药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治疗药物,结合疫情流行情况分期配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可用量始终保持在2周以上,重点医疗物资配备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参考标准,可参考《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新冠感染物资配备参考标准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14号)。

(五)做好重症救治资源和人员准备

辖区内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救治医院要加强规划布局,设置充足的救治床位和良好的医疗设施,配足配齐急救、重症救治、检测等仪器设备。加强新冠病毒感染重症救治医务人员能力建设,配备充足的医疗力量,做好人员培训,做好应对第二波疫情高峰的准备。落实感控全员培训制度,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均应当结合岗位职责掌握相应感控技能,并认真落实。

(六)落实重点机构重点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加强对居家老人,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内服务对象等脆弱人群的摸底调查,继续加强疫苗接种的组织动员,加强进出人员、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监测。脆弱人群集中场所设立闭环管理区、流动管理区和健康观察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应对可能到来的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的相关准备。建立完善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健康监测、转运救治机制,明确重点机构救治医院。学校等教育机构加强工作人员和学生的健康监测,强化师生健康教育,做好疫苗接种、个人防护工作。 

(七)其他应急物资和资金准备

区发展改革委、区应急管理局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提出动用区物资储备的建议。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等部门适时调整我区医药储备品种及规模。其他物资储备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调用准备。区交通运输局会同铁路、邮政等部门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区通信管理局做好第二波疫情的应对通信保障准备。区财政局做好我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区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做好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费用的支付工作。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制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期间社会捐助资金和物资管理方案、人道主义援助工作方案、养老机构纾困方案。

(八)加强疫情和病毒变异的监测预警

区卫健委负责健全覆盖全区的新冠病毒感染监测网络,加强新冠病毒感染监测哨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建设,开展新冠病毒感染常规监测工作。一方面继续强化疫情报告和人群感染水平监测工作,及时发现早期疫情,动态掌握疫情流行情况和发展态势,实时动态研判第二波疫情发生时间、流行高峰和流行强度。另一方面持续关注国际国内新冠病毒变异与疫情进展,强化境外输入和本土病例中新型变异株监测预警与流行病学、免疫学等调查。

区卫生健康委组织疾控中心等专业机构定期对新冠疫情风险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当新冠病毒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调整监测及应对策略和措施。

区卫生健康委持续开展医疗资源使用监测工作,密切监测疫情走势和重症床位等使用情况。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监测预警动态升级公共卫生与社会干预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感染者短时期剧增对社会运行、医疗资源等的冲击。

(九)信息通报

加强与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和其他县区的信息沟通,及时收集、分析新冠病毒感染监测信息。建立信息交流和合作机制,及时互通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监测等重要信息。

(十)宣传教育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会同区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部门制定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期间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等工作。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知识普及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和强化个人防护措施。开展健康宣教和专家解答,继续宣传引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个人和家庭防护意识,倡导群众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筑牢群防群控的基础。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等重症高风险人群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十一)培训演练

各部门加强各类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增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意识,提高暴发疫情应对处置的技术水平。

(十二)督导与评估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本系统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区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

五、应对处置阶段

当疫情在全市范围内波及较广,短期内病例数激增,存在导致医疗资源挤兑的风险,需采取“缓疫压峰”策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市指挥部要求或专家组风险评估结果,评估认为进入第二波疫情流行期后,按照低、中、高三个等级,划分疫情流行强度,发出预警信息,报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启动并动态调整相应级别的应对处置措施。

(一)低流行强度

1.启动条件:当单日新增感染率0.1%-1%,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床位使用率低于50%,为疫情的低强度。

2.应对处置措施:

(1)启动应急指挥机制。疫情可能发生流行时,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进一步加强力量统筹,各工作专班确保运转顺畅,确保各专班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决策高效可行。

(2)加强疫情和病毒变异的监测预警。依据疫情发展变化和防控需求,及时组织专业力量,对获取的多渠道监测信息开展风险评估,动态掌握人群感染发病水平和变化趋势,科学研判并预测疫情走向、规模、强度、流行时间,以及可能对医疗资源和社会运行带来的影响,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提出调整应急措施强度的建议。对市疾控中心开展病毒基因测序后发现的新变异株,区疾控中心及时开展流调,对阳性人员进行7天健康监测,动态评估新型变异株传播力、致病力、免疫逃逸能力对检测试剂敏感性和特异性等影响。

(3)及时报告与发布疫情信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及时报告新冠病毒感染病例,落实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要求。一旦诊断确诊病例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对发现的重型、危重型、死亡病例和其他特殊病例,区疾控中心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按要求上传流调报告。按照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及时发布疫情信息。

(4)强化公共卫生和社会干预措施。落实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保持人际距离,在等待区设置“一米线”,提醒人员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出现人员聚集。严格管理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对社区的重症高风险人群加强保护措施。对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和保障的重点机构人员加强保护措施。

(5)统筹调配医疗救治资源。动态监测定点医院、二级以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资源使用情况。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治资源区域协同机制,当我区医疗力量出现较大缺口、医疗服务体系受到较大冲击时,视情况报请市卫生健康委通过协同方式调集医疗力量增援,医疗资源向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等疫情防控薄弱环节倾斜,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必要时可向市卫健委寻求人员和物资支持。

(6)加强医疗救治转运能力。辖区内新冠医疗救治医院密切关注120电话受理率、120电话10秒接听率、急救呼叫满足率等指标,及时发现院前医疗急救需求变化。进一步推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扩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前转运能力,畅通与上级医院的转诊渠道。建立社区与医疗机构对接机制,开辟重症转运绿色通道,对重点人群感染就医安排专门转运力量进行保障。

(7)保障药品和医疗物资供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药品、防护用品、检测试剂、医疗设备等医疗救治物资的统筹调集力度。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时研判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医疗物资需求,提出医药储备的品种及数量建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进行药品、防护用品、医疗设备等物资的储备。要做好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相关中药、治疗药物、抗新冠病毒小分子口服药物的供应,引导合理有序精准投放,合理保障零售药店药品供应,有效缓解患者买药难等问题,平稳渡过疫情高峰期。特别是加强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解热、止咳和口服小分子抗病毒药等和抗原检测试剂的供应保障。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波动情况,依法从严查处哄抬价格、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8)充分发挥村医疫情防控和救治作用。借鉴既往抗疫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村医在新冠病毒感染患者诊断、治疗、健康教育、环境消毒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完善基层疫情防控和救治“网格化”体系,确保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顺利开展。

(9)保障生活物资供应。疫情发生后,区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供应量、储备量以及绿通车数量等监测,密切跟踪预警短期供需失衡引发的价格波动,要加强对生活物资的筹集调度。

(10)保障交通物流畅通。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持续加强运行监测、应急储备和统筹调度,全力保障交通物流网络畅通有序,全力保障粮食、能源、药品等各类重点物资运输高效顺畅。

(11)积极稳妥推动疫苗接种工作。如有保护效果更好的新冠疫苗获批使用,可考虑优先针对重症和死亡高风险人群、医务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接种。具体将根据新冠疫苗特性、疾病和病毒特征进一步研究制定接种策略。

(12)加强宣传引导和强化个人防护措施。继续宣传引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个人和家庭防护意识。引导公众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继续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为个人和家庭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用药指引、抗原检测等健康服务。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需外出应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利用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等,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加大健康科普宣教,及时解疑释惑普及防护知识。有针对性地加强防疫心理疏导,缓解公众焦虑和恐慌情绪,筑牢群防群控的基础。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及时做好应对处置。

(13)强化对居家老人,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保护,结合设施条件实行内部分区管理,科学评估有序开放管理。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大型企业等人员聚集的重点机构,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措施,延缓疫情发展速度。

(14)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组建联防联控工作督导组,制定督导方案,确定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分片包干,在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流行期前以防控工作部署、组织实施等情况为重点进行督查。在流行期以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监测和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情况为重点进行督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中流行强度

1.启动条件:当单日新增感染率1%-3%,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床位使用率处于50%-80%,为疫情的中强度。

2.应对处置措施:在低强度疫情应对措施基础上,根据疫情流行规模、强度,适时启动以下应对处置措施:

(15)进一步强化应急监测。尤其做好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等监测。加强入境人员监测检测。加强人员跨市流动、人群活动和接触强度、室内公共交通状况等疫情相关影响因素监测,及时做好风险研判和预警提示。

(16)加强医疗救治措施。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配齐配全重症救治设备、药品和防护用品等物资,医院做好开放床位总数4%的重症床位储备。加强重症患者救治,组建重症救治专家组,按片区进行对接指导。建立中西医协作救治机制,发挥区域中医医联体作用,提高中西医结合救治水平。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疗输液室、住院病房等应开尽开,实施延时服务,持续提供相应医疗服务,快速扩容增能。

(17)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和社会干预措施。关闭 KTV、棋牌室、电影院等娱乐场所和室内休闲场所。博物馆、艺术馆、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限流 50%。餐饮业取消5人以上桌餐。适当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强化场站客流引导,尽量分散不扎堆。

(18)加强大型活动管理。严格控制举办大型文艺演出、展会等集体类活动,其中室内大型文化演出、展会等活动人员控制在核定人数的75%以内。线下活动举办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预约、人流管控、人员佩戴口罩、场所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暂缓娱乐场所大型经营性活动。

(19)养老院、福利院等经区党委、政府或疫情防控指挥部科学评估采取有序开放管理或封闭管理措施,定期开展全员核酸或抗原检测。

(三)高流行强度

1.启动条件:当单日新增感染率超过3%,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床位使用率超过80%,为疫情的高强度。

2.应对处置措施:在中强度措施基础上,适时实施更严格的社会干预措施:

(20)进一步强化医疗救治措施。二级以上医院扩展ICU监护病房,增配重症医护人员和设施设备全院总计做好开放床位总数8%的重症床位储备。启动重症救治专家每日调度、信息日报、应急响应制度。开展重症患者巡诊、会诊和救治指导。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开尽开,实施延时服务,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合理安排住院病房,做好感染者社区救治和上级医院下转衔接。

(21)进一步严格公共卫生和社会干预措施。仅保留生活必需品、药品经营场所。非关键岗位人员放假或远程办公。幼儿园、中小学和高等教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降低人员流动,鼓励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政策的城市阶段性暂停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22)进一步强化大型活动管理。必要时暂缓举办非必要的会展、赛事、演出和大型会议等大型活动。暂停娱乐场所大型营业性活动。

(23)加强社会维稳。强化社会全面管控,聚焦重点场所和重点时段,公安、社区等多部门联动,强化秩序维护,保持社会稳定。统筹力量,加强公共服务(如殡葬服务等)。加强心理危机千预和心理疏导工作,多渠道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积极预防、减缓和尽量控制疫情的心理社会影响。

(24)养老院、福利院等经区党委、政府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同意后采取封闭管理措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大对养老机构人员核酸和抗原检测,确保医疗资源紧张时,养老机构感染人员优先救治转诊。

六、常态化防控阶段

(一)启动条件

统筹考虑第二波疫情流行水平、医疗救治情况和正常诊疗秩序恢复情况等,当疫情连续3日单日新增感染率<0.1%、监测发热门诊患者阳性检出率<10%、监测急诊就诊患者阳性检出率<2.5%、在院重症患者新冠病毒阳性率<20%。

根据专家组的评估建议,同时满足以上4个评价指标时,可认为我市疫情流行期结束,在市指挥部下发指令后,我区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

(二)应对措施

1.区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做好第二波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从指挥响应、物资保障、防控救治、宣传引导等方面,开展分析评价,总结经验、成效和不足,形成疫情防控报告,尽快完善本级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预案和各项工作方案。

2.继续加强疫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开展毒株变异性的实时监测和分析,按照相关策略继续推进疫苗接种。

3.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能力建设,明确要求,落实措施,切实解决疫情应急处置中需要细化、实化、具体化的问题,为防范和应对新一波疫情做好准备。

4.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订完善相关计划和工作方案,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区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评估第二波疫情带来的社会心理与社会关系影响,根据需要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和社会工作服务。

6、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统筹做好对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鼓楼区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致病力增强

变异株应对预案


当前,新冠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工作重心逐步从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强救治、优服务。基于对新冠病毒持续发生变异的既往情况和未来趋势,以及一旦出现病毒变异导致的致病力增强,很可能造成更严重的重症或死亡的发生情况,结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我区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变异株致病力增强情况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的减少新冠病毒变异株致病力增强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区政府负责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变异株致病力增强应对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一办九专班”及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新冠病毒变异株致病力增强疫情应对工作。

(二)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致病力增强变异株应对预案》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冠病毒变异株致病力增强疫情应对工作。充分发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实体化运行阶段积累的宝贵经验和技术优势,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高防控水平。

(三)监测先行,有效处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主动开展各项新冠病毒变异株监测工作,及时发现致病力增强的新冠病毒变异株,评估研判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加强宣教,社会参与。继续强化“四方责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际卫生条例(2005)》开封市《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致病力增强变异株应对预案》《鼓楼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编制。

本预案适用于新冠病毒变异株致病力增强的疫情应对工作。

四、疫情应对不同情形划分

我区新冠病毒变异株致病力增强疫情的应对基础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国内疫情进入快速上升期,我区疫情整体也呈现出大流行状态。在此防控基础上,根据境外、国内疫情监测出现致病力增强的毒株,导致更严重的重症或者死亡的发生。基于对病毒变异的科学研判的基础上,预测出现4个情形:

情形一:境外发现致病力增强的变异株,但我国境内未发现相应变异株感染病例。

情形二:我国境内发现致病力增强的变异株,但疫情尚未传入我市。

情形三:我市出现致病力增强的变异株感染病例,但疫情尚局限在其他县或区的较小范围。

情景四:我区致病力增强的变异株感染疫情已呈全区扩散蔓延的态势。

五、不同疫情情形的应对措施

(一)情景一。

1.情景描述。境外发现致病力增强的变异株,但我国境内未发现相应变异株感染病例。

2.防控策略。以“严防输入”为目标,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强化风险人员管理,做好入境冷链管控,织密“乙类乙管”背景下的基层、卡口和数字“三道防线”。密切跟踪病毒变异特征和疫情发展态势,及时科学评估检测方法有效性和我区接种疫苗保护效果,力求最大限度降低变异株输入我区风险。

3.应对措施。当疫情局限在个别国家或地区时,重点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通报共享。加强与市级相关工作专班联系,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共同组织开展境外输入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和变异株监测工作。专家组提出进一步分析评估和预警的意见建议。区卫生健康委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监测情况。

(2)防范疫情输入。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发布赴疫情发生国安全提醒。对已入境人员进行追踪调查,开展检验检测,及时发现阳性感染者,快速评估风险,必要时采取严格的集中救治和隔离管控措施,防止疫情在辖区扩散;部署旅游行业防控措施,视情发布赴疫情地区旅行提示或警告。

(3)做好辖区内疑似变异株感染病例的监测、排查、报告、管理。参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方案,完善细化相关防控、诊疗、病例转运和培训等方案,区卫生健康部门切实按照相关方案要求做好辖区内疑似致病力增强的新冠病毒变异株感染病例监测、排查、报告、管理等工作,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进一步完善诊疗规范,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病例发现、诊治能力。严格执行疫情直报制度。组织专家及时掌握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对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确保一旦发现病例,可依法依规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参照国家和省、市要求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针对社会公众: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影响力较大的官方自媒体普及致病力增强的变异株科普和防护知识,包括个人卫生及旅行注意事项、症状自我鉴别、出现疑似症状后的报告及隔离要求、分级诊疗措施等。针对医务人员:制定医务人员疫情防控指南,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包括防护服穿戴、隔离病房标准、设施和器械消毒、医疗废弃物处理、探访病人须知等。同时,加强舆论引导,把握好宣传口径,引导媒体严谨、适时、适度报道,客观准确反映疫情和防范工作情况。视情适时公布政府应对举措和防控成效。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封堵有害信息、依法打击造谣者,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当疫情在境外发生跨国、跨地区持续广泛传播蔓延时,在以上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增加如下措施:

(5)风险研判调整疫情防控策略。启动适当级别的预警响应,激活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防输入措施,抓好各项防范和应对准备。

(6)做好应急准备。区卫生健康部门及时研判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医疗物资需求,提出医药储备的品种及数量建议,区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进行以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重要、对症治疗药物、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抗原及核酸检测试剂等药品和检测用品、防护用品、医疗设备等物资的生产和储备。

(7)重点人群管理。加强对疫情流行国确需来汴的重要公务、商务等人员、大型赛事或大型活动代表团成员、来汴务工人员、来汴留学生、对外投资合作回国人员、医疗队人员等重点人群,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提前掌握人员信息,入境后全程实施闭环管理,加强健康监测、检测和管理。加强来汴务工人员、赴疫情发生国回国人员的疫情监测和报告。协助做好外国来汴留学生的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加强对我对外投资合作回国人员的疫情监测和报告。加强对回国医疗队人员的疫情监测和报告。

(8)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疫情协查相关机制,继续加强与其他地市、县区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其他县区防控工作中有益做法,为不断完善我区疫情防控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提升我区疫情防范应对能力。

(二)情景二。

1.情景描述。我国境内发现致病力增强的变异株,但疫情尚未传入我市。

2.防控策略。以“早发现早报告”为目标,充分发挥哨点作用,进一步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致病力增强的变异株感染者,及早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3.主要措施。

(1)强化以问题为导向的分析研判。结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意见对新型冠状病毒变异毒株的致病力、传播力、免疫逃逸的能力进行研究,通过对疾病本身和社会周边因素的综合监测,敏锐识别疫情异常上升、重症比例异常增高、医疗挤兑增加等苗头问题,并对造成变异毒株后续的健康危害进行风险评估。专家组提出进一步分析评估和预警的意见建议。

(2)及时做出策略措施调整,向社会预警。区卫生健康委向区委、区政府进行报告,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做出的对新变异株导致的疫情采取“乙类甲管”的要求,及时做出防控策略措施调整。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向社会公众发出预警信息,提前做好社会沟通和预期引导。

(3)加强疫情综合监测。在实时动态监测新冠病毒变异情况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病例报告监测、核酸和抗原检测监测、哨点医院监测、重点机构监测,构建主动被动兼具、流行病与病原学融合的综合监测模式。

(4)提升应急响应。我市疫情发生后,根据市疫情指挥部要求或根据区专家组研判意见,迅速提升应急响应级别,强化应急值班值守。

(5)启动重点人群核酸和抗原检测。根据疫情形势和相关协查信息,开展风险评估,确定应实施核酸、抗原检测人群的范围,制定可操作性检测方案,做好检测的组织和质量控制。先期启动涉疫地人员、一个最长潜伏期内到过涉疫地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检测。

(6)重点人群加强自我防护。患有基础病老人、孕妇、儿童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并避免前往人员密集、通风不良场所,避免进行长途旅行,密切监测个人健康状况,出现相关症状时及时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

(7)提升社会免疫能力。进一步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力度,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全面推进60岁以上老年人加强免疫接种和3-11岁儿童免疫接种,提高接种率,做到应接尽接、应种尽种。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固化戴口罩、一米线、常通风、勤消毒等卫生习惯,大力宣传《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河南省居民健康文明公约》,树立良好的文明健康生活风尚,提高社会免疫能力。

(8)加强药品、设备、经费支持。加强疫苗、药物、检测试剂的储备与应用。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根据不同情形,及时研判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医疗物资需求,提出医药储备的品种及数量建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保供专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等部门组织生产和供应,并按规定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按照规定开展的核酸、抗原检测费用纳入政府保障。

(三)情景三。

1.情景描述。我市出现致病力增强的变异株感染病例,但疫情尚局限在其他县或区的较小范围,我区出现散在零星病例。

2.防控策略。以“迅速扑灭疫情”为目标,按照“四早”要求,迅速完成常态和应急机制转换,采取歼灭策略,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管控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坚决将疫情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以“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为目标,采取围堵策略,实施分区分级分类管理,将疫情控制在局部地区,并及时圈住封死捞干扑灭疫情,避免对全局造成重大冲击。

3.主要措施。在情景二采取的措施基础上,重点增加如下措施:

(9)加强多点触发疫情监测。开展病例主动搜索和症状监测,扩大人群检测和筛查,整合涉疫数据,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施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提高疫情发展的敏感性。

(10)激活应急指挥体系。我区立即激活应急指挥体系,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实行提级指挥、靠前指挥、扁平化运行,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区级抓落实。市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配合国家和省工作组及专家组进行现场调度,一线指导防控。

(11)实施分区分级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风险区域,对高低风险区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高风险区应采取适当的限制聚集性活动和人员流动等措施。高风险区要“快封快解”,一个最长潜伏期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12)全面加强医疗救治。按市指挥部要求,将所有感染者全部集中收治,应收尽收、应治尽治,防止传染源在社会面上流动,导致疫情扩散。对于短时间收治大量的重症和危重症患者,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专班从周边地区调集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进行支援。

(13)流调与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报告的病例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由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科学判定密切接触者。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病毒全基因测序比对、核酸筛查、血清抗体动态检测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从人、物品和环境等方面逐一分析论证,综合研判病毒来源和传播途径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对密切接触者可选择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后开展居家健康监测,其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合理选择集中隔离场所,按照“三区两通道”(生活区、医学观察区和物资保障供应区,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道)标准设置并规范管理,严格做到单人单间。要配备配齐工作人员,落实对外封闭管理、内部规范管理、清洁消毒和垃圾处理、环境监测等措施,并做好服务保障和心理支持。上述管控工作全部做到“日清日结”。

(14)开展大规模区域核酸和抗原检测。根据风险评估,制定人群筛查策略,确定检测范围,做好组织和质量控制,尽可能将感染者全部筛出来。

(15)加强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分类管控。可采取从严管理重点机构,集体单位采取弹性工作制;控制大型活动及聚集性活动;控制营业场所、餐饮场所人流数量,保障生活供应前提下,适当缩短营业时间;降低人员流动;严格高校校园管理等防控措施,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加强患有基础病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和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学校等重点机构的分类管控。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限制聚集性活动,视情实施封闭管理,定期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并做好中医药干预。根据疫情风险,涉疫中小学或学前教育机构短期内可采取线上教学措施;根据区域疫情形势和居民意愿,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重要活动时查验参加人员核酸或抗原检测阴性证明。在全省范围内对重点人群开展针对该变异株疫苗的紧急接种。

(16)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建立舆情研判处置机制,密切关注网上涉疫舆情,发现负面、敏感舆情和涉疫谣言第一时间核查研判,依法依规及时果断处置,严防形成规模性负面炒作,维护疫情、民情、舆情“三情”联动的良好态势。

(17)开展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消除公众对新毒株的恐慌。主动组织专家进行解读和科普宣传。要制定受疫情影响人群心理干预方案,梳理当地线上线下各类心理服务资源,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心理干预队伍,建立健全心理热线服务。

(18)严防疫情外溢。控制出境和流出高风险区人员数量,实行备案管理,出境及流出高风险区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车辆、场站和货物消毒措施。

(四)情景四。

1.情景描述。我区致病力增强的变异株感染疫情已呈全区扩散蔓延的态势。

2.防控策略。以“动态清零”为目标,采取消除策略,迅速遏制并最大限度预防大流行,尽可能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3.主要措施。在情景三采取的措施基础上,重点采取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管控、筛查检测、流调排查、隔离转运、密切接触者管理、医疗救治、社区防控、防范疫情外溢等各项措施,尽快控制住疫情,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六、总结和评估

区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各有关部门做好新冠病毒变异株致病力增强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

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订相关计划和工作方案,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评估新冠病毒变异株致病力增强疫情带来的社会心理与社会关系影响,根据需要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咨询、危机千预和社会工作服务。

七、责任与奖惩

各部门要树牢大局意识,坚持“全区一盘棋”,统筹做好新冠病毒变异株致病力增强疫情防控应对工作。对在应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及我省、我市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对工作致残、死亡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劳务和物资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八、附则

区卫生健康委根据国家及我省、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制修订情况,预案实施评估结果,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主办: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中山路中段92号      
电话:0371-27889256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节假日除外)      网站标识码:4107810002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106        豫ICP备19020428号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12-19 10: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