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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鼓楼区委办公室 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15:16    浏览次数:

鼓办〔2021〕28号

区委有关部委、区直有关单位、有关驻区单位、南苑办事处、仙人庄办事处∶

  现将《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鼓楼区委办公室

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 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以“治理‘六乱’、开展‘六清’”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经过近些年努力,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农民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但还存在着突出的短板弱项,主要是整体标准不高、进展不平衡、发动群众不充分,乱堆乱放、乱倒乱扔、乱搭乱建现象还比较普遍,长效管护机制还不健全,特别是今年洪涝灾害对部分地方农村人居环境造成较大破坏。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是加快扭转农村脏乱差局面的重要措施,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的重要载体,是改善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必然要求。

  二、整治重点

  (一)治理“六乱”

  1.整治乱堆乱放。整治房前屋后、废弃院落堆放的柴草、 秸秆、土堆、粪堆及闲置生活用品;整治村内街巷两侧、空闲地乱堆的木材、砂石、砖瓦等建筑材料;整治村庄出入口、文化广场、集镇摊位乱摆、货物乱堆、车辆乱停等。

  2.整治乱倒乱扔。整治不按指定地点乱倒乱扔生活垃圾;整治向村边、田边、路边、渠边乱倒建筑垃圾;整治小型养殖场、小作坊向河塘沟渠违规乱排;整治农户乱倒污水。

  3.整治乱搭乱建。整治村头、房前屋后违规临时搭建的废品收储点、农作物储存棚、散养圈舍等;整治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违法建筑;整治随意悬挂张贴的广告牌(栏);整治和规范电力线、网线、有线电视线;整治集镇、中心村沿路沿街违法搭建的临时营业房、仓库、厂房、车库等。

  (二)开展“六清”

  1. 清垃圾。彻底清除村庄周边、道路两侧、庭院四周等陈年垃圾,保持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加强日常垃圾清运保洁,做到日产日清,实现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

  2.清污水。有效管控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一体治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能力。

  3. 清塘沟。开展房前屋后塘沟治理、清淤疏浚,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塘沟周边净化绿化,改善农村水环境。

  4.清违建。依法处置存量违法建筑,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建设。

  5.清杂物。引导农户全面清理废弃的生活用品、生产农具、柴禾杂草、破旧围栏、建筑物料、农业生产废弃物等物品,做到分类码放、整齐有序、及时处置。

  6.清残垣断壁。因地制宜对废旧房屋进行拆除,一时不宜拆除的予以加固修整。积极推进“空心院”整治和“一宅变四园”(把废弃宅基地变成花园、果园、菜园、游园)。

  三、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六乱”、开展“六清”,尽快扭转农村环境脏乱差的局面,使全区农村尽快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提高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净起来,村庄内外道路、背街小巷、庭院内外、公共场所干净整洁,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市场化保洁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保持村庄常态化清洁卫生。绿起来,大力开展冬春植树造林,推进宅旁、村旁、路旁、水旁“四旁”绿化,逐步实现村庄果园化、农户花园化。亮起来,村庄出入口、主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等重点部位安装照明设施,有条件的村背街小巷夜晚有照明,加强管护运行,方便群众出行。美起来,结合实际整治村容村貌,加强风貌管控,积极创建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四美乡村”和整洁美、卫生美、绿化美、文明美、和谐美的“五美庭院”。

  四、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分三个阶段开展集中整治。从现在开始到春节,重点解决净起来的问题;春节后至2022年3月,结合造林绿化,重点解决绿起来的问题;2022年4月至5月,重点解决亮起来、美起来的问题。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内容,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迫切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其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急事来抓,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区委、区政府成立区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组织推动。相关单位和办事处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责任落实。实行省负总责、市抓推动、县乡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县乡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工作指导,督促任务落实。组织部要动员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集中整治行动;宣传部要总结宣传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加强舆论监督,曝光脏乱差行为;农业农村局负责综合协调,同时抓好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垃圾治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垃圾分类;土地交通部门负责抓好乡村道路规范化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局负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发改委负责抓好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团委、妇联等群团负责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三)充分发动群众。农民群众是环境整治的主体,要千方百计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动员群众大力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引导群众改院、改水、改厨、改线、改厕,清理院内外卫生死角,种植花草林果蔬菜,整治庭院及周边环境,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全面开展整治。全区所有村庄都要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做到不落一村、不留死角。基础条件较好的村要统筹抓好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着力建设美丽乡村。基础条件一般的村庄要突出解决脏乱差问题。

  (五)突出重点部位。加强涉农办事处所在地环境整治,防止 “灯下黑";要拉高标杆,提高质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突出抓好受灾地方的环境整治工作,结合灾后恢复重建,抓紧修复受损基础设施,集中清理坑塘沟渠和垃圾杂物,保证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效运转,尽快让村庄干净整洁起来。

  (六)完善长效机制。在抓好集中整治的同时,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长效化保洁机制,确保有人管、有经费、有制度、可持续,把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的成果巩固好,确保问题不反弹。

  (七)严格督导考评。采取督导检查、明察暗访、考核评比等方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地。实行每月检查通报制度,每月对相关单位和办事处排名并进行通报。2022年5月底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集中检查验收。对整治成效明显的单位和办事处进行通报表扬,对进展较慢、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办事处通报批评,对组织不力、脏乱差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办事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鼓楼区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鼓楼区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耿国庆  区委书记

            戴继田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李楠远  区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陈  勇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谷文忠  区政府副县级干部

成      员:王永明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徐  哲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蔡  赟  区发改委副主任

     李德平  区财政局局长 

     谷大明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陈  强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徐  鹏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陈鹏起  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张广慧  区交通土地办主任

     王艳波  区文化旅游局局长

     陈县委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宋珊珊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常  征  南苑街道党工委书记

     倪运伟  仙人庄街道党工委书记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承担专班日常工作,陈县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结束后,专班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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