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楼区依法加强辖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鼓政〔2019〕35号
发布时间:2019-07-02 08:30 浏览次数:
各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鼓楼区依法加强辖区电(机)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鼓楼区依法加强辖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方案》
附件2:《鼓楼区依法加强辖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专项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件3:《鼓楼区依法加强辖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要求》
2019年7月2日
鼓楼依法加强辖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解决辖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推进破解民生“八需八难”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按照《中共开封市委、开封市人民政府依法加强市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区政府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开展依法加强辖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治理、分类施策、疏堵结合、长效监管”的原则,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采取源头清理整顿、路面联合整治、社会联动治理等措施,着力解决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生产、销售和违法上路行驶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辖区交通违法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文明素养明显提高,城市文明形象明显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鼓楼区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禁止生产、销售拼装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禁止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
(二)以城墙为界,城墙以内区域和大梁路(大梁门至集英街)禁止电(机)动三轮、四轮车通行。
电(机)动三轮、四轮车,是指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使用电力或内燃机装置驱动的车辆。
从事快递、环卫等工作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残疾人助力车和经批准的人力客运三轮车暂不受以上禁行区域和路段限制。
(三)依法查处占道销售、店外经营电动车。
(四)依法查处非法开展电动车加装改装业务(包括加装遮阳物)。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宣传教育、摸底排查阶段(2019年7月1日至7月31日)。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我区依法加强辖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必要性,使禁售、禁行区域、路段以及各项配套保障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各办事处组织人员登门入户,对辖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统计,逐人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依法处置阶段(2019年7月25日至8月31日)。各办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落实依法加强辖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各项措施,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违规销售、违规上路行驶的,要硬起手腕依法查处。
(三)巩固成果、长效管理阶段(2019年9月1日以后)。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加强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四、工作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依法加强辖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机构,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确保辖区依法加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实。
1.调查统计。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登门入户,深入宣传我区依法加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并进行详细调查摸底,逐人登记造册。
2.宣传劝导。将辖区内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车主全部落实分包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包详细摸底、包政策宣传、包劝导劝阻、包社会稳定、包防止反弹的“五包”责任,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确保将问题解决在苗头,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3.推动电动自行车防盗终端安装工作。加强对辖区居民的宣传引导,推进个人自愿安装电动自行车防盗终端工作。
4.联合执法。组织辖区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全员上阵,开展网格化联合执法,确保区区有人负责、街街有人执法、段段有人管理,严查死守,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
(二)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各自职能,组织开展好宣传工作。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栏目,采取现场跟踪报道、树立正面典型、加大曝光力度等多种形式,集中、广泛宣传依法加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有关政策,加强舆论引导,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同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强化舆情引导,及时妥善管控、处置负面舆情。
(三)区委文明办:把加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纳入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内容,与文明单位创建挂钩,加强督导、检查、通报和考评,跟踪督办问题整改。
(四)区委政法委:
1.加强对信访和突发事件处置的指导协调。组织指导各办事处和信访、公安、司法行政管理等部门制定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妥善处置信访和突发事件。
2. 组织推进电动自行车自愿安装防盗终端工作。制定推进自愿安装电动自行车防盗终端工作方案,研究出台财政补贴等政策,组织推进自愿安装防盗终端工作。
(五)区委区政府督查局:
1.加强督导。根据工作方案,对各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及时通报,跟踪问效,推进工作落实。
2.考核通报。依据考评细则,对各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并在新闻媒体上通报。
(六)区委老干部局:教育引导退休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区政府工作部署,不在禁行区域、路段驾驶、停放电(机)动三轮、四轮车。
(七)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机动车辆生产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借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或借用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生产许可的名义超范围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对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的机动车生产企业,责令制定整改计划,并停止生产销售违规产品。拒不整改的,逐级上报主管部门依法建议暂停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生产资质,或注销、吊销其相应生产许可项目。
(八)区教育体育局:
1.深入调研。对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公交站点进行调研,研究提出接送学生乘坐公交的合理需求。
2.加强教育引导。采取校内外宣传、班会讨论、制作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优选公交出行,不驾驶或乘坐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上下学。
3.加强考核考评。将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文明出行纳入整体工作考评,加强督导、检查和通报。
(九)区公安分局:
1.开展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交通秩序整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驾驶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在禁行区域、路段行驶、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2.加强执法信息收集。对查处的交通违法电(机)动三轮、四轮车,详细登记车主信息、所属单位和居住辖区;接送学生的,登记学生所在学校,统一汇总后,每天报指挥部办公室。
3.推进电动自行车防盗终端安装工作。配合各办事处推进自愿安装电动自行车防盗终端工作。
4.严查非法营运行为。加大对非法营运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的查处力度,查获后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处理。
5.依法维护执法权威。对阻挠执法的人员,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掌握社会动态,排查不稳定因素,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区司法局:加强对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各环节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收集整理,为依法加强我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服务。
(十一)区财政局:对依法加强我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安排专项资金,为工作开展提供财力保障。
(十二)区城市管理局:
1.整治占道经营。依法查处电动车销售企业、商户店外经营、占道销售、店外加装改装等问题。
2.加强环卫车辆管理。制定加强环卫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和淘汰方案,落实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等管理措施,积极推进更换新能源封闭小货车工作。
(十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严厉查处违规销售和非法开展加装改装业务行为。加强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规销售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以及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车问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维护消费者权益。在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维权平台作用的同时,设立专门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消费维权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受理消费纠纷,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依法予以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四)区信访局: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突发性事件。
(十五)区残联:做好残疾人助力车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残疾人群体稳定。
鼓楼区依法加强辖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专项指挥部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有效解决辖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文明形象问题,推进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鼓楼区依法加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专项指挥部,名单如下:
指 挥 长:戴继田 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罗力鸣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指挥长:刘 东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刘国飞 区委常委、副区长
古国彬 区政府副区长
韩刚岭 区政府副区长
王 辉 鼓楼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赵 伟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彦萍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庆一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永明 区委深改办主任
薄连营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德平 区发改委主任
陈卫锋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武勋成 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蔡领臻 区司法局局长
孟卫敏 区财政局局长
李九丽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艳波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周汉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刘化冰 区残联理事长
杨 磊 区信访局副局长
徐文强 卧龙街道党工委书记
顾 磊 新华街道党工委书记
刘俊昭 鼓楼特色文化商业区党工委书记
常 征 州桥街道党工委书记
刘 东 西司门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利苹 五一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希峰 南苑街道党工委书记
谷贵勤 仙人庄街道党工委书记
陈县委 卧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翟 飞 新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斌 相国寺街道办事处主任
谢红磊 州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姗姗 西司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银亮 五一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洋 南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霍高鹏 仙人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杨 勇 鼓楼公安分局副局长
郑国胜 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高庆一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副主任韩笑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杨勇,区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分管副局长,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局分管副局长,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郑国胜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汇报、例会、考核、通报、督办等工作,下设综合组、督导组、宣传组、情报信息组、老年人工作组等。办公室成员从区委宣传部、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区委老干部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局等相关部门抽调,脱离本单位工作,专职参加办公室工作。
鼓楼区依法加强辖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要求
为切实推进我区依法加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全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本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办事处、各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此项工作各办事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具体领导,具体负责,不得交办分管副职,并结合单位实际统筹安排,细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实。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注重效果,落实到人。此次工作按照区直部门分包社区,干部分包到户的要求,将辖区内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车主全部落实分包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包详细摸底、包政策宣传、包劝导劝阻、包社会稳定、包防止反弹的“五包”责任,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确保将问题解决到苗头,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入户人员要加强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及解释要入心入脑,注重工作效果及方式方法,对电动三轮、四轮车车主政策宣传解读到位,法律法规解释到位,思想工作沟通到位,切实消除其顾虑疑虑,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三)严格管理,规范执法。各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既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履职,又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执法管理过程中,要端正执法态度,讲究工作方法,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事,遇到特殊情况要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稳定。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评。指挥部抽调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区综合指挥中心人员成立专项督导组,加强督导、检查、考评和通报。制定依法加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考评细则,自7月10日起,每周对各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排名并通报。同时,督导组将不定期入户督导,查看分包单位实际入户情况。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下发督办通知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成绩突出、管理效果好的办事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五)立足长远,健全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我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加装改装、违法上路、非法营运、交通违法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文明形象等问题,积极构建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