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鼓楼区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流程及相关要求》的通知鼓疫防指〔2020〕77号
发布时间:2020-02-20 01:09 浏览次数:
各成员单位:
现将《鼓楼区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流程及相关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鼓楼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9日
鼓楼区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复工复业的范围
凡涉及医疗物资生产企业、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粮食加工及农资供应生产企业提供服务的电商企业、仓储物流企业,经营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商超、便利店、社区菜店、药店等零售业、餐饮类企业(仅限提供外卖服务的餐饮企业和熟食门店)、星级以下宾馆、批发市场,以及其他为居民生活提供服务的商贸服务企业具备复工复业条件后应复尽复。
二、复工复业的条件
(一)制定复工复业方案。企业要制定完善的复工复业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疫情防控组织机构、职责分工、人员管控、场所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车辆管控、防疫物资储备、应急处置预案、宣传教育等。
(二)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签订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建立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联络和报送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专人负责并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一旦企业出现疫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停工停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情况。
(三)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购置配备不少于 2 周使用的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建立防控物资库存和使用台账,满足企业正常经营疫情防控需求。
(四)员工分类返岗。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 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因疫情防控返岗员工不足的,鼓励优先聘用本地贫困人员培训上岗。
(五)落实从业人员管控。复工复业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开封市疫情防控要求,对复工上岗的员工,做好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并把有关排查登记信息通过办事处及时 上报辖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
(六)完善各项防疫措施。企业对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要实施封闭式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 厕所)和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企业员工就餐实行分餐制,避免集中就餐。
三、复工复业的程序
企业复工复业申请材料交由属地办事处进行初审、汇总。办事处会同区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实地验收,验收通过后复工复业材料报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备案。复工复业申请2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下达复工复业通知书。
四、严格做好复工复业的服务和监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工作专班,强化监督检查指导,做好商贸流通企业的复工复业工作。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复工复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配齐防控物资,做好监测排查,定期消毒,封闭管理等,严防病例输入、扩散。所有申请复工复业的商贸流通企业必须“四案齐备”,即疫情防控预案、防控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含组织领导、物资保障和储备、防控措施等)、员工错峰调度方案、生产材料保供方案、物资运输方案,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复工复业后安全运营。
(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行业监管责任,正确处理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之间的关系,有序引导企业复工复业。建立与卫健委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 加强预警提醒和监督检查,对落实复工复业要求不到位、不符合条件擅自复工复业的企业和复工复业企业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立即责令停工停业,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和复工复业工作平稳有序。
(四)做好企业服务。加强与复工复业企业的沟通,为企业复工复业主动提供服务指导。同时,及时掌握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经营状况,对企业在复工复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协调解决,确保符合复工复业条件的企业顺利复工营业。
附件:
1、鼓楼区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申报材料清单
2、鼓楼区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备案申请表
3、鼓楼区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4、鼓楼区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通知书
附件1
鼓楼区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申报材料清单
1、鼓楼区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备案申请表
2、鼓楼区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3、鼓楼区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工作方案
4、鼓楼区商贸流通企业防疫物资库存使用台账
附件2 | |||
鼓楼区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备案申请表 | |||
企业类型 | |||
企业名称 | |||
企业地址 | |||
所属乡(镇、办) | 所属行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4小时值班电话 | ||
企业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员工总人数 | |||
其中,来自或去过疫情 重点地区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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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总人数 | |||
其中,来自或去过疫情 重点地区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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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复工时间 | 月 日 | ||
防控机制到位 | □是 □否 | ||
员工排查到位 | □是 □否 | ||
设施物资到位 | □是 □否 | ||
内部管理到位 | □是 □否 | ||
备案企业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签名: (加盖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联合审核小组审核备案 | ||
行业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卫生健康部门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办)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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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两份,企业和县(区)企业复工复业联合审核小组各一份 |
附件3
鼓楼区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疫情防控
承诺书
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复业联合审核小组:
因生产经营需要,我单位按照《鼓楼区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流程及相关要求》(鼓疫防指〔2020〕77号)文件要求,提交复工复业审核备案。我单位承诺:复工复业前,将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方案,建立企业疫情防控 组织机构,储备充足疫情防控物资,严格执行上岗员工健康审查; 复工复业期间,将切实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措施,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防疫,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同时,我们将按要求定时报送疫情防控情况信息,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出现确诊病例,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020 年 月 日
附件4
鼓楼区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通知书
(企业名称):
按照鼓楼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鼓楼区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流程及相关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区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专班实地验收,你单位已具备复工复业条件,同意复工复业。
鼓楼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