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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7 01:18    浏览次数:
鼓政〔2020〕9号
 
各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切实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0〕1号)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汴政〔2020〕1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重大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当前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情况,有利于精准制定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有利于有效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利于构建科学有效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各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这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鼓楼区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鼓楼区、现在鼓楼区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鼓楼区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作出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要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二)严格质量控制。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意识,秉承实事求是原则,坚持查实情、报真数。要严格普查工作流程,加强全过程管理,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检查制度,制定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把普查质量控制落实到普查的各个工作阶段和环节,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可靠。
  (三)强化执纪问责。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区统计局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区统计局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本次人口普查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使用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等采集数据。区统计局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四、保障措施
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区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鼓楼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办事处要在2020年3月25日以前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做好本辖区人口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二)强化部门协同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公安、卫生健康、医保、民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入户登记调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三)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区统计局及各办事处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两员”选聘工作,采取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居民委员会选任或者社会招聘等方式,把政治素质较好、业务水平较高、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有群众工作经验、热爱普查工作的人员,充实到普查“两员”队伍中来。
(四)保障普查经费落实。本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区政府将人口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支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劳动报酬和补贴,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宣传动员。区统计局和各办事处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鼓楼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0年3月10日        
 
 
 
 
附  件
 
鼓楼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国飞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刘   阳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   虹 区统计局局长
      刘志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培军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雅洁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成   员:王永明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局长
      刘彦萍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庆一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  真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蔡  赟 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魏永亮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段升霞 区民政局副局长
      赵  丽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  璐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  岗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  震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赵  丹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志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仝  杰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  伟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李天亮 区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李希峰 相国寺办事处主任
      吴  勇 新华办事处主任
      陈县委 卧龙办事处主任
      陈鹏起 州桥办事处主任
      宋珊珊 西司门办事处主任
      赵  斌 南苑办事处主任
      李银亮 五一办事处主任
      倪运伟 仙人庄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马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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