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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4 22:41    浏览次数:
鼓政〔2021〕12号
 
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结果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 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为贯彻实施好《行政处罚法》,有效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11号)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汴政办发电〔2021〕12号)要求,决定对我区现行有效的涉及行政处罚内容方面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关于印发鼓楼区农村公路养护建立长效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鼓政〔2010〕28号)等3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使用。
  二、《关于印发鼓楼区进一步做好当前节能降耗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鼓政办〔2010〕25号)等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三、《关于印发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鼓政办〔2019〕44号)等2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
  四、各办事处、各直相关单位自查本单位文件,规范性文件0件。
  上述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请各单位依据清理结果,严格遵照执行。
 
 
1 .鼓楼区人民政府(鼓楼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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