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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鼓楼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1+25+X”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7 17:33    浏览次数:

鼓营商办〔2021〕6号 


各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鼓楼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1+25+X”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0月28日          


鼓楼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1+25+X”提升行动方案

 

  一、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1.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按照《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 创新“一证通办”、“一件事”集成服务、场景引导服务、“无感智办”等便民利企服务方式,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

  2.提升数据共享服务能力。推进电子证照生成制作及应用推广,形成数据共享“三份清单”,加强数据共享服务。(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

  3.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理顺业务流程层级和环节,推行窗口综合化、告知电子化、办理智能化、服务标准化。推进省统一受理平台对接和应用推广,政务服务移动端建设,加大“豫事办”推广力度,强化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的应用,提升办件数据汇聚质量,完善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

  4.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网上服务专区,整合设立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积极推行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持续深化企业开办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依托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公章刻制” 服务,推行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可在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政务服务大厅在“企业开办”专区增加业务导办功能,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服务模式,通过寄递、自助打印等实现“零跑腿、不见面”办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税务局牵头)

  5.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环节和成本。全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 0.5 个工作日,企业开办压缩为 2 个环节,推行“企业开办+N 项服务”,把银行开户纳入“企业开办”。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区),改变税控设备“先买后抵”的信用方式,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 Ukey。取消公章刻制业审批数量限制,不再设置从事公章刻制业经营单位审批许可数量限制条件,对依法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公章刻制的服务水平,降低公章刻制成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6.压缩纳税次数和时间。在简并征期基础上扩大合并申报和网上申报,推行“多税合一综合申报”,简化申报纳税和办税流程,开展新办纳税人“套餐”式办税。扩展缴纳税费新渠道,简化表证单书,推进发票改革,建成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税务网络可信身份系统,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模式。推进“一网、一门、一次、一窗”改革,加快信息共享,优化政策辅导,不断提升办税效率。(区税务局牵头)

  7.降低总税收和缴费率。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压缩优惠办理手续,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优化多缴退税办理流程,加快出口业务各环节事项办理速度,积极推进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压缩一、二、三类企业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开展减税降费督查。(区税务局牵头)

  8.优化报税后流程和税收执法方式。优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机制,依托省电子税务局,拓展纳税人网上申请和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渠道,提高退税效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健全纳税信用管理制度,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区税务局牵头)

  9.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电子化运行机制,采购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链条电子化。使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提高小额零星采购的交易效率。简化优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统一交易规则和流程,加强采购人内控制度建设,各财政部门依据《开封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督促指导采购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各采购人要细化采购流程各环节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明确岗位权限和责任,规范采购过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落实《开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区财政局牵头)

  10.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促进透明度再提高,加快建立信息公开电子化监测机制,对政府采购项目实行“链条式”管理,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常态化监督抽查。(区财政局牵头)

  11.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将合同签订期限由法定 30 日内压缩至 7 日内,合同备案由法定 7 个工作内压缩至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由法定 2 个工作日内压缩至 1 个工作日内。(区财政局牵头)

  二、快速提升市场服务便利化水平

  1.强化企业信贷支持。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大信用和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保持信贷供给稳定增长。探索建立贷款全流程限时制度“123”工作机制,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加强政策产品宣传推介,加快推进开封市金融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打造最优的金融生态环境。(区金融工作局牵头)

  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切实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推动企业上市挂牌,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扩大债券市场融资规模。严厉打击乱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区金融工作局牵头)

  3.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优化监管模式,推动“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改革,规范通关流程和物流作业时限,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公开通关流程,简化通关随附单证,推行查检便利措施。强化进出口环节通关费用监管,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行无纸化申报,实行代理报关委托书电子化。提升跨境贸易金融服务,促进跨境贸易投资。(区商务局牵头)

  三、着力提升法治服务保障水平

  1.畅通企业破产通道。建设常态化的府院联动机制,推动破产案件审理,引导债权人、债务人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及时申请破产,健全执行转破产移送审查机制,拓宽破产案件入口,依法积极受理破产案件。(区法院牵头)

  2.缩短破产案件办理时间。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理,严格落实简单、普通、复杂案件不同结案时限。简单破产案件审理期限力争不超过 6 个月,除特别重大疑难案件外,一般破产案件不超过 24 个月。加大快速审理机制适用力度,缩短审理周期。加大对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的清理力度。(区法院牵头)

  3.提高合同案件审判执行质效。畅通审判执行案件立案渠道,提升立案效率。加强民商事案件诉讼全流程管理,深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提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提高一审与二审之间的案卷移送效率,缩短案件移转周期。加强民商事案件诉讼全流程管理,努力压缩审理期限,严格审限变更审批程序。健全智能、集约、高效、便捷的送达新模式,构建以电子送达为基础、直接送达为辅助,邮政送达为补充,公告送达兜底的全流程闭环送达体系。(区法院牵头)

  4.降低解决商业纠纷成本。加大协调结案力度,减轻当事人诉讼费负担。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和执行费,及时办理诉讼费退费。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机构的管理。在不改变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并存模式的前提下,对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在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引导,尽量减少法律服务成本。(区法院、区司法局牵头)

  5.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机制。完善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制定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实施细则,建立并完善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检查。巩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6.推进“互联网+监管”。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的运用,理清边界,做好协同,强化监管数据收集,指导市、县各部门开展各类存量监管数据的录入工作。强化对归集共享监管数据的分析、研判工作,及时掌握各领域的新动向、新特点、新问题,为精准监管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逐步提高“互联网+监管”平台主项和子项的录入覆盖率,做到主项数和子项数底数清,切实提高“互联网+监管”平台主项覆盖数和子项覆盖数。(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

  7.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拓宽非诉调解渠道,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服务力度,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四、持续提升宜居创业基础能力

  1.优化创新创业服务水平。精简创新型企业申报流程,深入实施“小升高”培育行动,加大力度建设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实施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培育一批科技“雏鹰”企业,开展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遴选工作。(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

  2.提高科技创新支持能力。持续推进科技系统“放管服” 改革。加强科技创新长远战略谋划,排查梳理重点产业关键环节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大社会研发投入力度,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原始创新。支持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和创新型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省、市重大研究项目。鼓励支持企业建立省级研发平台,引导全社会提高研发经费投入比重。组织开展企业研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补助。2021 年支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争取达到 200 家、带动企业研发投入 20 亿元。(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

  3.提升招商引资服务能力。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编制完善产业招商图谱。高水平承接境内外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着力引进一批出口型项目。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落实国家、省支持外商投资各项政策,为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咨询。完善我区外商投诉工作机制。(区商务局牵头)

  4.促进进出口贸易便利化。贯彻落实河南省关于促进进出口贸易便利化各项要求,配合全省进出口贸易工作开展,简化对外贸易经营办理相关手续,规范审核流程,提高备案效率,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在线办理。全面提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为即办件。(区商务局牵头)

  5.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推进村(社区)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实施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拓展服务功能。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实行民办养老机构备案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开展医疗大数据和“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每年招收培训全科医生 100 人。推动以县(区)为单位制定落实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持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员会牵头)


  关于《鼓楼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1+25+X”提升行动方案》(鼓营商办〔2021〕6号)的解读说明

  一、出台背景

  为持续优化提升我区营商环境水平,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鼓楼区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提升行动方案。

  二、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抓好《开封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1+25+X”提升行动方案》贯彻执行,向全区各责任单位发放提升任务清单,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不断创新政策、优化服务、督促抓好落实。

  三、重点内容

  一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提升数据共享服务能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环节和成本,压缩纳税次数和时间,降低总税收和缴费率,优化报税后流程和税收执法方式,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

  二是快速提升市场服务便利化水平。强化企业信贷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三是着力提升法治服务保障水平。畅通企业破产通道,缩短破产案件办理时间,提高合同案件审判执行质效,降低解决商业纠纷成本,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四是持续提升宜居创业基础能力。优化创新创业服务水平,提高科技创新支持能力,提升招商引资服务能力,促进进出口贸易便利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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