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开封市鼓楼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安排部署,聚焦重点区域、聚焦重点行业、聚焦重点企业、聚焦重点违法行为、聚焦重点时段,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契机,严格执法、精准执法、规范执法,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区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相关规定,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坚持重点必查。科学确定重点检查单位,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做到固定周期内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典型事故等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时可不受监督检查计划、时间和对象限制,确保监督检查科学有效。
(三)坚持协同高效。加强信息共享、密切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执法人员、时间、对象,确保资源优化、协同高效。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异地执法时,加强部门间联合,强化上下联动,全面提高监督检查效能。
三、监督检查内容
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分级分类、属地监管的规定,监督检查鼓楼辖区监管企业,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延伸抽查其所属生产经营单位。
(一)重点检查。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一个执法年度内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主要包括:“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安全风险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纳入失信惩戒、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等生产经营单位。
(二)“双随机”检查。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按照所属行业领域、生产经营规模、安全管理状况、安全风险等级等因素,建立健全“一单两库”。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监督检查人员,检查后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三)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工作部署,按照区局工作统筹安排,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四、执法工作日测算
根据《开封市鼓楼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全局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2名,实际纳入年度执法人员为6名。经测算,法定工作日共1500个工作日。其中,全年监督检查工作日264个、其他执法工作日783个、非执法工作日453个。
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计划监督检查79家企业。其中: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46家;工贸企业33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计划落实,监督检查计划下发后,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和任务要求,科学统筹落实检查任务。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监督检查计划,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严格履行报批和备案程序。
(二)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情况同步录入应急管理综合业务系统,做到照单检查、上线入网、闭环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三)创新执法方式。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执法专业人员和行业专家优势,实施精准执法,切实增强执法效能。
(四)加强执法保障。结合执法队伍人员现状,配齐通用装备和专用装备。抓好执法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组织专家授课、集中培训、外出学习,着力提升执法队伍业务能力。
附件: 1.执法工作日测算
2.2023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检查计划
3.2023年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科监督检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