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落实2021—2023年农业机械
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农业生产购机需求,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文[2021]185号)要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了《鼓楼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鼓政[2021]23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1、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2、 补贴方式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3、补贴范围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区所有涉农办事处,农场职工与本区其他农民享有同等申请补贴的权利。补贴机具品目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生猪生产所需机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省财政补贴范围内选择14大类36小类140个品目机具列入我区补贴范围,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
二、申请需要提交资料
1、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1)购机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2)购机者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购机者一卡通复印件;
(4)机具合格证;
(5)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营业执照;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要加强绩效管理,形成管理闭环,切实提升政策实施管理工作能力水平。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建立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栏,对申请购机补贴者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合理引导购买预期,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四、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意义
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有效支撑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鼓政【2021】23号--关于印发《鼓楼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