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朱丽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9 09:54 浏览次数:
鼓政任〔2021〕7号
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鼓组〔2021〕80号、〔2021〕90号、〔2021〕100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朱丽娟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兼);
牛玲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兼);
免去黄珊同志区司法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李昂同志任区文化艺术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富涛同志任区房屋征收中心主任,免去其聘任的区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职务;
郭君同志任区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敏同志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魏永亮同志任区教研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大海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交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苏争同志任区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琰同志任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毛嵩博同志任卧龙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栗萧然同志任相国寺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柳杨同志任仙人庄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首琨同志任区房屋征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请相关单位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2021年10月16日
鼓政任【2021】7号--关于朱丽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doc